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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办事指南

访问量:

出具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实施机构名称

定南县公安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责任处(科)室

治安管理大队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定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窗口地址

定南县龙腾路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窗口46--48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2: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电话号码

07974288915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公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 2、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定南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11-15号 联系电话:4288076 岗位职责:办结

预约

预约电话号码:定南县公安局户政科(0797—4288915);历市派出所(0797-4291179);天九派出所(0797-4241009);龙塘派出所(0797-4226133);老城派出所(0797-4216008);岭北派出所(0797-4201027);鹅公派出所(0797-4238055);岿美山派出所(0797-4247383)。

申请

出具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的申请

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定南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11-15号 联系电话:4288076 岗位职责:受理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定南县公安局 办理岗位:公安窗口11-15号 联系电话:4288076 岗位职责: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制证发证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并打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实人认证

实人认证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提出办理申请起的1个工作日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0797—4288915

办理结果

开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定南县仙岭大道路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2: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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