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岿美山镇政府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救灾

false

关于印发《岿美山镇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于印发《岿美山镇2023-2024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定南县应急管理局 定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定应急字〔2023〕44号)文件精神,尽快把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账户中,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现将《岿美山镇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岿美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岿美山镇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

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一、发放政策依据

根据《定南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定应急字202360文件要求,2023年度的“冬春救助款”救助对象必须是用于2023年间遭受自然灾害,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救助的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号和《定南县2019-2022年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具体补助实施标准。

为做好我2023-2024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救助时段、发放标准及形式

(一)救助时段:2023年12月—2024年5月。

(二)岿美山镇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

(三)镇政府根据各村前期摸排汇总的《定南县2023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摸底统计一览表》对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通过“户报、村评、镇审定、县备案”的程序,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台账内容,在经过审批公示环节后,冬春救助资金由岿美山镇人民政府注明“冬春救助”字样,通过惠民惠农“一卡(折)通”社保卡系统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资金及使用范围

(一)2023年全镇有4个村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损失,因灾冬春期间需救助人员共计94人,其中一般户38人,四类特殊群体56人2023年各村上报后统计数据),2024年初上级下拨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共计1.4187万元。

(二)冬春救助资金直接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是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政府救助资金的使用应遵守《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文)、《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字〔2020〕9号文)的管理规定。不得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作为临时救助资金使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作为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资金发放原则

各村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救助名单,不重复救助。做到民主评议(有会议记录,其中要体现救助人员情况、照片)、登记造册(有花名册)、张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确保实事求是、专款专用,杜绝违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如有违者,镇纪委监委将一律介入彻查原因,严肃处理。

                         
附件:

岿美山镇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明细

救助标准

村别

救助人数

灾害救助资金

一般户(130元/人)

四类特殊群体(165元/人)

备注:四类特殊群体中部分困难人员有适当程度调整

左拔村

44

6806

古坑村

5

650

三亨村

41

6211

羊陂村

4

520

合计

94

1418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