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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塘镇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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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塘镇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驻镇各单位:

现将《龙塘镇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塘镇委员会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242月25

龙塘镇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赣州市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定南县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通过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流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举措,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实施范围

根据我镇河流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流级别和河流所在地相结合的两级“河长制”,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流。推动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流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健康。

四、工作目标

(一)2024年底,在全镇各级河流实现“河长制”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

(二)2024,河流水域面积保有率3.7%,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以上;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流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镇、村二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镇级“总河长”、“河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片区区域内河流“河长”由各片区片长担任,村级“河长”由村主任担任。龙塘镇政府镇长担任“镇河长”。

设立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水利站负责人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镇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镇“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履行职责。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使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镇村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河道码头污染防治,摸排稀土矿点、规模以下养殖企业户,建立台账,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县委县政府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四)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五)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河流岸线登记,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配合确权。积极配合采砂作业监管,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配合县有关部门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开展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发挥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流保护管理的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村,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流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严格考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监测、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县对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监测及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镇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流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镇、村负责河流“河长”名单

附件

龙塘镇级总河长及镇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公示表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长:赖建勇 镇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陈骥前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二、镇级河流河长名单

序号

流域名称

镇级河长

村级河长

联系电话

1

桐坑河

司法所长

郭召平 桐坑村支书

15070793088

桐坑村段区全流域

2

忠诚河

黄海峰党委副书记

郭家明 忠诚村支书

15970835247

忠诚村段区全流域

3

墩上河

黄海峰党委副书记

郭家明 忠诚村支书

15970835247

忠诚村段区全流域

4

岽下河

黄海峰党委副书记

郭家明 忠诚村支书

15970835247

忠诚村段区全流域

5

杨梅寨河

黄海峰党委副书记

郭家明 忠诚村支书

15970835247

忠诚村段区全流域

6

外寨河

殷秧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荣辉 龙塘村支书

13576798377

龙塘村段区全流域

7

龙塘河

廖丽娟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刘建亮 湖江村支书

15180210668

湖江村段区全流域

张志雄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郭训福 桥下村支书

15970192089

桥下村段区全流域

殷秧辉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荣辉 龙塘村支书

13576798377

龙塘村段区全流域

龙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4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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