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在岗)
党组书记、局长陈佐道: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旭明:分管社会救助,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纪检监察、争项争资、综治(扫黑除恶)、信访、慈善、福利彩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三城同创和网格区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晶杰:分管综合办、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养老、老龄办)、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婚姻登记,负责人事、财务规划、安全生产、党建(机关、社会组织)、党支部、意识形态(机关、社会组织)、统战、殡葬、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社会组织、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群团(工青妇)、招商引资等工作。
纪检组长谭立师:负责监督指导局党组纪检监察工作。
四级调研员叶永禄:协管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三城同创等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钟永安:协管纪检监察、综治(扫黑除恶)、信访等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陈震宇:协管社会救助、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钟淑兰:协管社会福利(养老、老龄办)。
二、各股室人员工作安排
(一)综合股
负责人:范寿卫
成员:王芳、任淑琴、刘艳梅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青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
负责人:李林秀
成员:黄小莲、涂丹红、赖晓芸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等救助工作;承办省、市、县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
负责人:胡丽婷
成员:钟乐乐、李娜、刘艺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规章;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办理县内儿童收养工作;负责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全县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社会福利股(养老服务股)
负责人:廖世东
成员:易丹凤、刘艺、张淑情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
党支部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工作。
三、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驻村帮扶工作:李新华、钟伟、黄莉樱。
2.网格区管理工作:钟旭明分管,范寿卫牵头,全体干部配合。
3.综治工作、意识形态、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刘艳梅具体负责。
4.文明单位、三城同创、安全生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法治政府、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机关人事管理:王芳具体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