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定南县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农组字〔2024〕4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从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397万元,用于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产业帮扶到户奖补、“雨露计划”补助、脱贫户振兴信贷通贷款贴息等项目建设,现将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请各镇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府办字〔2024〕64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若文件中未明确其他具体实施办法,则依据以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定南县2025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公示单位:中共定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定南县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南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