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叶辉、何丽娟)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定南县东风东路利丰山庄B2B3栋1单元13A01;(证号:赣(2016)定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469号)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辉、何丽娟
2025年11月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叶辉、何丽娟)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定南县东风东路利丰山庄B2B3栋1单元13A01;(证号:赣(2016)定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469号)的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辉、何丽娟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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