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不按规定维护或检测运输车辆案
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依法受到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或检测运输车辆是造成车辆“带病上路”的重要原因,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5年7月2日,定南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半挂车,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检测运输车辆,但该车未按期进行检测,已超期30天。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相关规定,该公司被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难以保障道路运输经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5年7月28日,定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高速交警部门移交信息,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江西出发到广东,车上搭载6名乘客,协商好到达目的地后收取相关费用。经查实,该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的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相关规定,该当事人被给予责令停止经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