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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省道定南县天花至九曲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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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级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41125日至20241223日期间天九镇九曲村老围组、泥竹组、圩上组、新围组、樟树塘组、坪地组,天花村店下组、鹅树下组、枫村下组、高丰组、老屋下组、上岗组、黄屋组、井坑口老屋组、井坑口新屋组、老新屋组、圩背组、井坑口组、上定田组、下岗组、上光组、下光组、下定田组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天九镇九曲村老围组、泥竹组、圩上组、新围组、樟树塘组、坪地组,天花村店下组、鹅树下组、枫村下组、高丰组、老屋下组、上岗组、黄屋组、井坑口老屋组、井坑口新屋组、老新屋组、圩背组、井坑口组、上定田组、下岗组、上光组、下光组、下定田组

四至范围:天花村黄屋组田地以南,九曲村圩上组林场以北,天花村黄屋组田地以东,九曲村圩上组林场以西,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见附图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天九镇九曲村老围组、泥竹组、圩上组、新围组、樟树塘组、坪地组农民集体,天花村店下组、鹅树下组、枫村下组、高丰组、老屋下组、上岗组、黄屋组、井坑口老屋组、井坑口新屋组、老新屋组、圩背组、井坑口组、上定田组、下岗组、上光组、下光组、下定田组农民集体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169.701亩为天九镇九曲村老围组、泥竹组、圩上组、新围组、樟树塘组、坪地组,天花村店下组、鹅树下组、枫村下组、高丰组、老屋下组、上岗组、黄屋组、井坑口老屋组、井坑口新屋组、老新屋组、圩背组、井坑口组、上定田组、下岗组、上光组、下光组、下定田组农民集体所有其中农用地111.933亩(水田18.8505亩、旱地6.6225亩),建设用地56.3565亩,未利用地1.4115亩。(见附件2)

(二)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见附件3)。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20241226日至20251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1.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联系单位:天九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天九镇圩镇18号

联系人员:陈恺联系电话:0797-4241136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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