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园区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定南县“园区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21日,未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反馈意见。
二、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情况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的“第七项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投公司,由县工投公司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相符,未予采纳。
2.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的“第七项组织保障(二)明确工作职责”,建议:由县工投公司牵头负责园区内工业企业和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申贷审核以及配合做好相应贷后管理工作,并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白名单推荐。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相符,未予采纳。
3.县科工信局提出的“第七项组织保障(二)明确工作职责”,建议:删除县科工信局工作职责,因县科工信局主要负责园区外企业,但是“园区贷”申贷对象只面向园区内企业。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相符,未予采纳。
定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