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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关于印发定南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29 访问量:

起草说明

名称

关于印发定南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通知

背景

根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自然资字〔2024〕98号),要求完善健全划拨用地价格体系,各县(市、区)应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和城市配套建设分摊成本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划拨用地价格标准,除军事设施、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用地、公共道路、公共绿地、保障性住房(返迁安置房)用地可以无偿划拨外,其他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用地,应按照划拨用地价格标准供地。为此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赣州市定南县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测算报告》,拟按该报告测算价格进行有偿划拨供应。

核心条款

1.分级情况。参照出让基准地价划分等级将我县历市镇分为5个等级,并结合我县征地实际情况,将其余乡镇合并为2个等级。

2.价格计算情况。按照成本逼近法评估土地价格,包括征地区片地价、征地统一年产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等核算土地成本价格(详见附表),同时考虑划拨价格与出让价格间合理性。

3.征求意见情况。2月18日召开定南县城区及乡镇划拨用地价格测算成果听证会,针对会上提出需重新测算土地取得成本问题到县财政查询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优化,同时重新细化了等级。

4.最终成果。

镇别

级别

区域

划拨土地价格

(万元/亩)

历市镇

I-1

(东至:城北路—滨河路;南至:源江路—文明路;西至:天然一路—中南路;北至:前程大道—阳明路—万和一品。)

29

历市镇

I-2

(东至:广州大道—御水尚郡;南至:清华大道—体育公园;西至:前程大道—客家大道;北至:东江源中大道G535。)

21.67

历市镇

I-3

(东至:群贤路—富工二路;南至:定南南站—站前大道;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城镇开发边界。)

17.2

历市镇

I-4

(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城镇开发边界。)

11.93

历市镇

I-5

(除I-1、I-2、I-3、I-4级外其他区域。)

11.13

天九镇、岭北镇、鹅公镇

II

天九镇、岭北镇、鹅公镇全域

7.93

岿美山镇、老城镇、龙塘镇

III

岿美山镇、老城镇、龙塘镇全域

7.53

其他


定南县划拨土地成本价格计算表

单位:元/平方米

区域

土地取得费

土地开发费

税费

贷款利率

利息

投资利润率

利润

土地成本价格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社会保障费

合计

耕地占用税

森林植被恢复费

合计

I-1级

47

255.97

15

318

65

14

3

17

4.35%

15.84

5.00%

19.83

435

I-2级

47

154.97

15

217

65

14

3

17

4.35%

11.45

5.00%

14.78

325

I-3级

47

93.97

15

156

65

14

3

17

4.35%

8.80

5.00%

11.73

258

I-4级

47

21.97

15

84

65

14

3

17

4.35%

5.66

5.00%

8.13

179

I-5级

47

10.97

15

73

65

14

3

17

4.35%

5.19

5.00%

7.58

167

II级

37

2.88

15

55

40

12

3

15

4.35%

4.13

5.00%

5.75

119

III级

36

2.84

15

54

35

12

3

15

4.35%

3.99

5.00%

5.46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