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住房公积金管理

false

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临聘人员可以要求单位为自己缴交公积金哟,记得自己的权益哟

访问量:
快来看!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临聘人员可以要求单位为自己缴交公积金哟,记得自己的权益哟!

    法律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里的“职工”是广义的,包括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临聘人员自然也包括在内。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临聘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为其临聘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和基数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流程与为正式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流程相同,只是对象变为了临聘人员。

    政策推动:近年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在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将公益性岗位、协辅警、协管员等临聘人员列为重点扩面人群。例如,榆林市就将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协管员、劳务派遣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确定为住房公积金扩面提效的重点对象,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加以推进。
 
    法律责任:如果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不为临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账户设立手续,将面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罚。具体来说,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是需要为其临聘人员缴纳公积金的。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尊重,也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因此,临聘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有权要求单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