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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定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总投资2079.44万元,资金来源为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于2012年9月17日取得《关于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定发改字〔2012〕185号),于2013年7月1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定国土划36201311190003),划拨地点坐落于锦绣大道与教育路交叉口西北角,四边界址为东教育路红线、南锦绣大道红线、西储备地、北储备地,划拨宗地面积为3450平方米。2015年10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728201200036),2016年3月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607282016030306-01#),2017年完成建设。根据实际测量,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占地面积为4220.72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6215.18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工程)。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自建成以来,一直归属地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用于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使用。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三条、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由政府管理,拟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前到定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与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429144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2025年8月8日关于拟确定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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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定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总投资2079.44万元,资金来源为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于2012年9月17日取得《关于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定发改字2012185号),于2013年7月1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定国土划36201311190003),划拨地点坐落于锦绣大道与教育路交叉口西北角,四边界址为东教育路红线、南锦绣大道红线、西储备地、北储备地,划拨宗地面积为3450平方米。2015年10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728201200036),2016年3月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607282016030306-01#),2017年完成建设。根据实际测量,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占地面积为4220.72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为6215.18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工程)。教育路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自建成以来,一直归属地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理,用于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三条、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由政府管理,拟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定南县人防(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前到定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与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429144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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