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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建设东路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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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建设东路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位于定南县建设东路43号,占地面积2389,01平方米。其中,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65.23平方米,地上五层,于1988年建成;B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591.96平方米,地上四层,于2001年建成:C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98平方米,地上一层,于2014年建成。另外,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占地内还建有一栋房改房和一栋集资房,其中,房改房于1988年建成,地上五层:集资房于2002年建成,地上六层。建设东路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成以来,一直归属地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三条、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由政府管理,拟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定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前到定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与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429144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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