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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龙亭路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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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向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龙亭路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位于龙亭路11号,于1988年建设,座落于龙亭路北侧,四边界址:东为安置用地道路红线为界南为龙亭路红线为界,西为地税局用地为界,北为交通运输局家属楼门坪为界,根据实际测量,占地面积为1640.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177.47 平方米,其中属于我局的建筑面积为1597.81平方米(办公楼2层、5层、6层,附属楼1层、2层)。龙亭路定南县交通运输局自建成以来,一直归属地定南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用于定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三条、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由政府管理,拟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定南县交通运输局。

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8月28日前到定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与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429144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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