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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县烈士陵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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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定南烈士陵园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定南烈士陵园位于历市镇胜利南路。1964年4月,县政府为纪念革命先烈,在县城南面的牛加栏山坡上,兴建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南山,座东朝西,占地约66亩,建筑面积约5000㎡,根据实地测量,占地面积为48636.54㎡。定南烈士陵园自建成以来,一直归属地定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用于定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三条、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由政府管理,拟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殡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人为定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9月9日前到定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与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4291442),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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